「突發性耳聾」及時接受治療,能挽救受損聽力

瀏覽人數:

突發性聽力障礙(sudden hearing loss, SHL),是指突然發生於72小時內,自覺性 單耳或雙耳的聽力障礙。而突發性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(sudden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, SSNHL)是突發性聽力障礙的一種,是指在耳蝸、聽神經、中樞聽覺 系統發生異常,且聽力檢查至少有3個相鄰的音頻,發生大於30分貝聽閾值的感音神經性聽損。

突發性聽力障礙的定義

突發性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中有 10%-15%於發病初期即可找 到病因,其餘 85%-90%的病人找不到病因且多為單側,後者稱之為「不明原因之突發性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(idiopathic sudden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, ISSNHL)」。此類聽力障礙病人常於症狀發生後前三日求診,大多經歷單側耳的突發性聽損,有時會伴隨耳鳴、耳漲感及眩暈。因此,有另一通俗名稱為「突發性耳聾」。

突發性耳聾原因

根據美國統計,每年約有400名新發生個案,發生率為每十萬人中有5~20例。其中,約有10%的突發性耳聾是可以找到原因的,例如聽神經瘤、其他腫瘤或 是中風。然而,有將近 90%的個案是不明原因,就是前面提及的「不明原因之突發性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」,此類問題在治療上更是棘手。 為何會發生不明原因的突發性感音性神經性聽力障礙呢?

目前有三種理論是最常被提到的,分別為:血管性疾病、內淋巴囊水腫破裂、病毒感染,目前證據顯示較傾向病毒感染理論。此類疾病的自然病程,約有32%~65%的病人其受損的聽力可能會於二週內自然回復。

但是臨床經驗顯示,上述百分比可能有些被高估,因其預後會受到許多因子影響,例如病人年紀、發病時有無伴隨眩暈的發作、發病到接受治療的時間長 短、聽損程度及聽力圖的型態等。

突發性耳聾治療方式

突發性耳聾三種治療方式,會依據情況而定。目前,國內針對此類疾病的治療方式,分別有使用全身系統性類固醇的投予(口服 或經由靜脈注射)、鼓室腔類固醇注射,以及近年來作為第二線輔助治療的高壓氧。

美國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(American Academy of Otolaryngology-Head and Neck Surgery, AAO-HNS)在2012年3月1日於官方網站上發表了突發性聽力障礙的臨床指引,針對上述的三項治療方式,建議應視情況而定,臨床醫師宜自行選擇,而對各治療方式亦有以下的建議。

一.全身系統性的類固醇投予

類固醇藥物種類包括 prednisolone, methylprednisolone, solumedrol, dexamethasone,給藥途徑包括口服、靜脈注射。對於重度至極重度聽障的病人,類固醇治療是選擇方案之一。

由於聽力恢復最顯著時期是在發病的前二週內,若在此時投藥可達最佳效果,建議以高劑量治療 7~14 天後,再慢慢減量至停用。最晚介入治療的期限為,發病後的四到六週。

二.鼓室腔類固醇注射

常用藥物為dexamethasone(10-24mg/mL)和Methylprednisolone (30 -40 mg/mL), 每 3~7 天施打1次,每次施打 0.4 -0.8mL ,共 3 到 4 次療程。此種療法適用在 曾使用口服類固醇無效的病人、糖尿病人(不適合全身性類固醇)。

根據大型研究顯示,口服類固醇和鼓室內注射類固醇,對病人聽力恢復預後相同。

三.高壓氧治療

醫學文獻實證,雖然建議高壓氧治療,並不適合常規運用於所有「突發性耳聾」的病人,但是,仍有部份研究證據支持高壓氧氣,對於以下幾種情況的「突發性耳聾」病患具有輔助性治療效果,包括:年齡小於60歲的患者,及聽損大於60分貝的 中至重度聽損患者。

而實施高壓氧治療的最佳時間是發病早期(二週至三個月內)。建議療程為5~10次,每次治療時間為1~2 小時。但是,此項治療目前係屬自費項目,非健保給付項目。


已加入購物車
已更新購物車
網路異常,請重新整理